太原市小店区包国刚蔬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包国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105MA0JMBK79P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开元市场东区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处[2023]107号
当事人于2023年7月6日,使用电子秤称重卖给消费者1千克左右香蕉,随后消费者使用500克的砝码现场复称,称出来600克,当事人于现场将该称拆毁,并退赔消费者相关款项。经查,当事人承认抖音用户“@大雨(正义联盟)”拍摄并发布在抖音app的短视频的内容属实,已将该电子秤销毁。当事人构成了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电子秤的行为,由于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未设立财务账目,违法所得难以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对当事人所作的《现场笔录》1份、现场照片1张,视频截图3张,证明当事人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电子秤的事实,证明涉事电子秤已销毁;
证据二、对当事人所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了当事人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电子秤的情况属实;
证据三、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委托情况;
证据四、光盘(内含抖音用户@强哥(正义联盟)”于2023年7月5日发布的视频)一个,证明当事人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情况属实。
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26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坞城市场监管所
2
2022-07-1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坞城市场监管所
3
2021-07-07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坞城市场监管所
4
2016-07-1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坞城市场监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