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海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齐禄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4572319412P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宝坻区经济开发区东区钰华街118号(集中办公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宝钰市监处罚〔2024〕51号
该企业成立于2011年4月13日,登记地址为“天津市宝坻区经济开发区东区钰华街118号(集中办公区)”,主要经营范围为“塑料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转让、咨询;五金制品、通用设备(锅炉除外)、塑料制品(不可降解超薄塑料袋及一次性发泡餐具除外)、橡胶制品、模具、化工原料及其制品(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自2023年以来一直未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复函中的第263条记录显示,该企业税务状态为“未税务确认”(指在税收征管系统中未查询到该市场主体信息),已连续2年未纳税。执法人员于2024年10月29日对其登记住所的现场检查未能与该企业取得联系。该企业上述行为满足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行为的构成要件。
吊销营业执照。
-元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18-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17-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16-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