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山阴顺达客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毕润兰 | 注册资本:7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621728180550E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阴县县城二级路东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山阴顺达客运有限公司
山阴县人民法院
2
2024-08-1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山阴顺达客运有限公司
山阴县人民法院
3
2024-01-3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山阴顺达客运有限公司
山阴县人民法院
4
2024-01-3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贺**
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山阴顺达客运有限公司
山阴县人民法院
5
2024-01-3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山阴顺达客运有限公司
山阴县人民法院
6
2020-08-19
(2020)晋02民终116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樊**
李**,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山阴顺达客运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中心支公司樊翠莲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阴支公司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29
2020-09-16
(2020)晋02民终116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樊**、樊某2与李*、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山阴顺达客运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07-09
2016-07-28
(2016)晋0121民初7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白**、郭**与刘**、陈**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4664.5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7-05
2020-06-03
(2020)晋0225民初2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樊**、樊**与李*、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山阴顺达客运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1-03
2019-10-24
(2019)晋民申177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王**、郭**与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朔州长途客运有限公司、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山阴顺达客运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12-28
2017-01-18
(2016)晋0121执736号
民事执行
白**、郭**与陈**、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山阴顺达客运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8-12-25
2018-12-17
(2018)晋06民终910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王**、郭**与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朔州长途客运有限公司、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山阴顺达客运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8-12-25
2018-12-17
(2018)晋06民终910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王**、郭**与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朔州长途客运有限公司、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山阴顺达客运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8-02-24
2017-08-24
(2017)晋0121民初10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与陈**、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1922.95元
民事案件
9
2018-02-06
2017-12-19
(2017)晋0621民初78号
劳动争议
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山阴顺达客运有限公司与张*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7-12-30
2017-12-25
(2017)晋0621执3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山阴顺达客运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心支公司、行唐县正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交朔州04运政罚(2026)004号
2026-01-1709:30,山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解文亚、刘宏宝(执法证号分别为04060317005、04060317009)经行政检查,在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山阴顺达客运有限公司通过调查发现该企业所属的晋FYH366车辆驾驶员常文龙存在违规疲劳驾驶行为,经我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车辆在2026年1月13日、1月15日在动态监控平台上显示超过4小时驾驶行为,而且该企业动态监控责任人柴占梅未对该车辆及时提醒纠正,存在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或者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按成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或者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
行政相对人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山阴顺达客运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3条24条、25条之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35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山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01-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