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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继生堂中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蒲茂全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5MA5YNG6T1K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云阳县青龙街道滨江大道56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卫传罚﹝2024﹞29号
1、隐瞒传染病疫情“流行性感冒”。 2、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警告;罚款
2000.00元
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01-09
2
渝云阳市监处罚﹝2024﹞31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11月21日登记成立,经营范围:医疗服务。当事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为001121500235132102,有效期限至2028年2月23日,所有制形式为股份制,医疗机构类别为中医(综合)医院,经营性质为营利性,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妇女保健科、眼科(门诊)等(详见当事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023年1月31日,云阳县医疗保障局对当事人作出了退回违法报销的医疗保障基金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则本案中违法所得仅认定当事人多收取患者自费部分费用。当事人在2019年12月至2022年9月期间,存在如下违规收费行为。(一)依据渝医保发〔2017〕4号文件规定护理费按日计费。当事人对同一患者同一天收取、级护理费,重复收取护理费用4次,合计34元,其中患者自费16.32元。由于最后一次收费日期为2021年5月,已超过追溯期限,故不予追究。(二)依据渝价〔2004〕143号文件规定血清间接胆红素收费指按化学法测定收费。当事人通过测定的血清总胆红素减去血清直接胆红素计算出血清间接胆红素,属于计算项目,不能收费。当事人违规收取血清间接胆红素测定费用6049次,合计24196元,其中患者自费8697.20元,则认定违法所得8697.20元。(三)依据渝医保发〔2021〕40号文件规定急性腰扭伤推拿治疗一天报销一次。当事人多计急性腰扭伤推拿治疗次数6次,合计180元,其中患者自费86.4元。由于最后一次收费日期为2021年6月,已超过追溯期限,故不予追究。(四)依据渝医保发〔2021〕40号文件规定肩周炎推拿治疗一天报销一次。当事人多计肩周炎推拿治疗次数1487次,合计29740元,其中患者自费6512元。由于文件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故仅认定2021年8月1日后患者自费442.3元为违法所得。(五)依据渝医保发〔2021〕40号文件规定颈椎病推拿治疗一天报销一次。当事人多计颈椎病推拿治疗次数3426次,合计89076元,其中患者自费33415.2元。由于文件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故仅认定2021年8月1日后患者自费3706.3元为违法所得。(六)依据渝医保发〔2021〕40号文件规定腰椎间盘突出推拿治疗一天报销一次。当事人多计腰椎间盘突出推拿治疗次数2616次,合计78486元,其中患者自费28790.4元。由于文件自
对当事人骗取消费者费用而不提供服务的违法行为,依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的规定,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进行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3443.17元。
-元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3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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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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