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朗潘多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索朗潘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40228MA6T2BK88N | 所属地区:西藏 |
| 企业地址:白朗县电信局商品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8-11
(2026)藏0102民初337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索***
胡**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2
2024-06-07
(2024)藏0102民初33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分公司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市监处罚[2024]4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1、该店涉嫌未明码标价;2、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无异议。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1份、经营者索朗潘多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执法人员依法现场检查及经营者身份;
2、2024年5月28日,办案人员对被委托人边巴欧珠进行了询问调查,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涉嫌未明码标价行为的事实;
3、《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情况及我局有管辖权;;
4、《白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合议记录》1份,证明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程序履行等情况;
5、委托书1份,证明当事人索朗潘多全权委托边巴欧珠处理此案件。
以上证据材料:1、2、3、5均有当事人索朗潘多及被委托人边巴欧珠签字盖手印认可。
罚款0.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000.00元
白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10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白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