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隆回县农家水果副食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阳火成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524MA4M39QM0J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花门街道横江社区沿江北路金利物流园围墙外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隆市监行处〔2023〕0586号
2021年10月12日,本局委托广东利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香蕉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本局于2021年11月16日对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验申请。本局于2021年11月22日决定立案调查。 经查,该批香蕉是当事人于2021年10月12日在隆回县农贸市场第一进门面批发瓜子店对面摊贩购进的,共购进了10kg,购进价5.2元/kg,销售价7元/kg,2021年10月12日抽样1.96kg,其余8.04kg香蕉于2021年10月13日全部销售完毕。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经本局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1、没收违法所得70元;2、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局于2021年11月30日对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隆市监行听[2021]0277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本局于2021年12月20日对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隆市监行处[2021]0388号),当事人拒绝签收和缴纳罚没款。 本局于2022年8月3日对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隆市监罚催告[2022]SP01号),当事人仍拒绝签收和缴纳罚没款。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1日作出行政裁定(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2)湘05行审复2号)),当事人至今未履行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该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0.00元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2-07-14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1-07-14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