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华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寿强 | 注册资本:1088.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60016523004XL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街道天府路55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10
(2021)鲁0685民初5980号
劳动争议
隋*
烟台大华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招远市人民法院
2
2022-02-28
(2021)鲁0685民初5980号
劳动争议
隋*
烟台大华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招远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25
2022-03-16
(2021)鲁0685民初5980号
劳动争议
隋*、烟台大华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12-03
2019-08-01
(2019)鲁0685民初2520号
劳动争议纠纷
郑*与烟台大华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5-03-25
2015-03-25
(2014)招执字第911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苏**与被执行人烟台大华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4-07-28
2014-07-28
(2014)招执字第911号
劳动争议
苏**与烟台大华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招综执拆决字﹝2023﹞第60001号
当事人于1989年前后,擅自在招远市建设路北、河西路西的大院内建设3#至14#砖混结构建筑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予以处罚。
责令当事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拆除位于招远市建设路北、河西路西大院内3#至14#砖混结构建筑物。
-元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0-26
2
招综执罚﹝2023﹞60063号
当事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公司院内进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予以处罚。
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七的罚款即人民币壹万叁仟壹佰玖拾玖元贰角(¥13199.20)。
13199.20元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9-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