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市涪陵区佰惠佳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建始县花坪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银春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22822MAE9PMB4XU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花坪镇花果坪社区四组(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建始市监处罚〔2026〕11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2月办理营业执照,于2025年12月取得诊所备案凭证(诊所名称:花坪佰惠佳口腔诊所)开始在花坪镇从事相关服务。当事人从重庆玖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上述““牙探针”、购进后放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对外使用,使用价格为0.50元/支,购进时索取了供应商资质及产品生产备案凭证,但未索取上述产品的进货票据及合格证明文件。截至 2026年 5月 29 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超过有效期“牙探针”共17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产品备案凭证,该“牙探针”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以上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的货值金额为8.50元,因当事人未建立使用台账,执法人员无法根据当事人陈述得知涉案产品超过有效期后的使用情况,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及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对未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 2.对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予以(1)没收扣押的“牙探针”17支;(2)罚款 1000.00 元。
1000.00元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