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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荔波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昌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22730951270K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玉屏街道水尧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17
(2024)陕0113民初14423号
合同纠纷
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黔南州荔波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荔波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
2024-08-16
(2024)陕0113民初14423号
合同纠纷
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荔波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黔南州荔波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4-02
2024-03-15
(2024)陕0404民初881号
合同纠纷
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与黔南州荔波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荔波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荔综执行罚决字﹝2025﹞第010006号
黔南州荔波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荔波机场改扩建工程项目原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中未设置专用弃渣场,2023年4月在施工过程中新设1个弃渣场堆放弃渣,荔波县水务局分别于2023年10月18日和2024年5月14日向该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和工作提示,要求改公司2024年6月20日前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资料到原审批单位(省水利厅)进行审批,补办水土保持变更相关手续,而该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才向原审批单位提交申请变更的相关资料,于2025年7月11日获得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黔水许可函〔2025〕180号),存在未批先变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
350000.00元
荔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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