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花园酒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晓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02MA0N1KYB41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南路路东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临市监处罚〔2024〕189号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花园酒店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0月10日,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销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冷荤制品、蔬果拼盘)。经营项目中未被许可经营自制饮品,该店于2024年6月初开始经营自制饮品,自制种类包含果汁、酸奶。截止查获之日,自制饮品共经营75天,期间两种饮品共制作销售108扎,每扎销价28元,销售金额共计3024元,每扎成本为8元,共获利2160元。后厨凉菜操作间发现用保鲜膜封裹法棍面包一筐,无任何标识现场无法提供索证索票,该面包是淘宝网上购进,共购进5箱,每箱6根,每箱进价38.8元,优惠后共支付商家181.3元,截止查获之日已使用2箱X6根,剩余3箱X6根已分段存放操作间,无任何标识食品原料用保鲜膜封裹法棍面包是用于凉菜拼盘,与其他食材搭配使用。在调料台发现酱包无标识,一袋已开封使用,现场无法提供索证索票,无任何标识食品原料酱包共购进5箱,每箱24袋,每袋15元,截止查获之日已使用2箱X24袋,剩余3箱X24袋,无任何标识食品原料酱包是热菜毛血旺底料调味使用。上述两种无标识食品原料货值金额共计1981.3元。在调查过程中,该店提供上述无标签食品原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签标识。
1.没收违法所得2160元,上缴国库; 2.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4-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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