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疆工程(浙江)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显顺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MA7F6AY506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806号青商大厦1102室南面间(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椒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193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29日,台州市椒江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台州高新区蓝云轩足浴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中疆工程(浙江)有限公司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属于较轻违法情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中疆工程(浙江)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限该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缴纳罚款或扫描本决定书上的二维码交至浙江省统一支付平台。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中疆工程(浙江)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5000.00元
台州市椒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12-27
2
温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01号
当事人浙江顺际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4日未建立或者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浙江顺际建设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处罚
给予浙江顺际建设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处罚
3000.00元
温岭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