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白马兴发面粉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泽恒 | 注册资本:5.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1021MA71CN7M3E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白马铺镇新民路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罚〔2025〕75号
现查明,庆城县白马兴发面粉厂于2014年4月开始营业,办理了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主要经营范围是面粉加工及销售。因价格便宜,当事人于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10日期间分六次从庆阳庆威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生产日期为2024年11月9日、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4日、2024年11月25日“香雪”多用途麦芯5星及7星面粉700袋,保质期均为6个月,通过零售及来料兑换的方式进行销售,当事人称截至2025年5月20日共售出683袋;当事人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建立生产、销售台账、未定期对生产的面粉进行检验,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庆城市监责改〔2025〕90号),要求当事人于2025年7月17日前改正,2025年8月1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当事人已按要求予以改正。当事人成品库房内存放的17袋超过保质期的“香雪”多用途麦芯7星面粉(25kg/袋),与保质期内面粉共同堆放,售价95元/袋,货值1615元;当事人成品库房存放的由当事人加工的20袋“兴发”雪花粉因当事人疏忽,未标注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货值1700元;当事人无其他销售场所,成品库房即是其销售场所。
对庆城县白马兴发面粉厂进行了:
1.罚款:金额4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面粉17袋,货值1615元; 2.没收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面粉20袋,货值17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4000.00元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