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博利砂石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颜风珍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881MA2DHP9F3E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淤头通贤村道塘山自然村28-2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4
(2025)浙0881民初69号
生命权纠纷
周**,严**,严**
江山市福德物流有限公司,江山市万林建材经营部,刘*,江山市博利砂石有限公司
江山市人民法院
2
2025-05-22
(2025)浙0881民初69号
生命权纠纷
严**,严**,周**
江山市福德物流有限公司,江山市博利砂石有限公司,江山市万林建材经营部,刘*
江山市人民法院
3
2025-02-13
(2025)浙0881民初69号
生命权纠纷
严**,严**,周**
江山市万林建材经营部,刘*,江山市博利砂石有限公司,江山市福德物流有限公司
江山市人民法院
4
2024-02-29
(2023)浙0825民初3457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李**,刘**,刘**
颜*,姜**,江山市博利砂石有限公司
龙游县人民法院
5
2023-12-21
(2023)浙0825民初3457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刘**,李**,刘**
江山市博利砂石有限公司,姜**,颜*
龙游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环江山罚〔2026〕2号
违法事实:接省委第一生态环境督察组信访交办件,2025年8月9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江山市博利砂石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水、粉尘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根据信访件移交线索,在贺村镇市上村村205国道往峡口方向英岸大桥边原采石矿地块发现露天堆放有大量泥状物,泥状物为制砂产生的污泥。经江山市博利砂石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柴丽群确认,上述地块堆放的制砂污泥是该公司倾倒的,为一般工业固废。根据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上述地块堆放的制砂污泥各检测指标均达标。该公司自行将制砂污泥清运至江山市花园岗砖厂处置,经过磅,共3840吨。以上事实,有如下主要证据为证:
1.2025年8月9日郑云飞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郑云飞的身份情况,8月9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该公司的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等的身份情况,8月10日,詹长根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詹长根的身份情况;
2.2025年8月9日我局制作的现场勘查笔录1份、现场照片证据共8页,证明该公司及制砂污泥堆放地块的现场检查情况;
3.2025年8月9日我局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8月10日我局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2份,证明该公司的基本情况、该公司在贺村镇市上村村205国道往峡口方向英岸大桥边原采石矿地块倾倒制砂污泥的情况;
4.2025年8月9日当事人提供《关于江山市博利砂石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砂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江山市博利砂石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砂石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复印件1份、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复印件1份,证明该公司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等情况;
5.2025年8月9日当事人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部分内容复印件共3页,证明该公司制砂污泥为一般工业固废;
6.2025年8月9日当事人提供《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2页、《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复印件1页,证明柴丽群、詹长根为该公司员工;
7.2025年8月10日当事人提供《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证明该公司相关资料文件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
8.2025年8月22日我局制作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及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情况;
9.2025年9月23日我局制作的《监测/检测/鉴定结果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各1份、浙江泽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质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各1份,证明《监测/检测/鉴定结果告知书》送达情况;
10.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复印件共3份,证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资格。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陆仟元整(¥136,000.00)
136000.00元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0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