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张羽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求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428MA34HFY57M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将乐县水南镇白云路南云巷41-1、2、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将市监水处罚〔2025〕3号
2024年11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将乐县水南镇南云巷41-1、2、3号的将乐县张羽便利店进行了现场检查,门口招牌为鲁兴便利店,在该店门口货架上发现:芬达橙味汽水2瓶,规格:330ml/瓶,生产日期:2023/08/05,保质期:12个月;在进门左手边的货架上发现:老糖铺子糯米京果,共4包,生产日期:2023/11/12,保质期:270天;在收银台旁边发现:小可奥拉薄荷味果C糖1包,规格:15g/包,生产日期:2023/11/16,保质期:12个月。检查时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且与未过期的食品摆在一起。执法人员拍照取证,制作现场笔录,并依法对上述过期食品进行了扣押。
经查,上述食品是当事人于2024年6月18日从大兴发经营部购进的,1、芬达橙味汽水共购进了12瓶,购进价格1元/瓶,销售价为2元/瓶;2、老糖铺子糯米京果共都购进了10包,购进价格为0.2元/包,销售价格为0.5元/包;3、小可奥拉薄荷味果C糖共购进了10包,购进价格为0.2元/包,销售价格为0.5元/包。根据当事人的陈述,1、芬达橙味汽水一共卖了10瓶,剩余两瓶未销售;2、老糖铺子糯米京果卖了6包,剩余4包未销售;3、小可奥拉薄荷味果C糖共卖了9包,剩余1包未销售,上述已售食品是在7月底前销售的。因当事人未做销售记录,无法确认上述食品在过期后是否有售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本案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共计:6.5(2×2+4×0.5+1×0.5)元。
罚款(2000元)|没收非法财物(0元)
2000.00元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