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宁陵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邢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3MA9M1DD58C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城郊乡黄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10米路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吴江交路执﹝2024﹞619号
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宁陵分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案
给予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宁陵分公司罚款壹仟元整的处罚决定
1000.00元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4-12-02
2
舟运政罚﹝2024﹞0493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7月28日09时59分,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朱家尖蜈蚣峙码头检查时发现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宁陵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宁陵分公司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30
3
豫郑交罚字(2024)17-0249号
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宁陵分公司豫ND1898客运经营者在旅客运输途中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案
罚款1000.00
1000.00元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19
4
(2023)豫平叶交执罚字第08007号
豫NC7011不按规定批准配客站点停靠
罚1000.00元
1000.00元
叶县交通运输执法局
2023-08-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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