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宜丰颖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影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4MA38FGQX00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镇虎形东巷24号金晖佳苑23栋附15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2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互联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9-23
(2024)京0491民初13751号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申*
宜丰颖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互联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市监处罚〔2026〕118号
经查明,当事人名下运营电商店铺有:迅能鑫官方旗舰店、迅能鑫旗舰店、伴星辰官方旗舰店、永速驰官方旗舰店、Yifeng.ConmmerceCo.Ltd;主要售卖移动电源、锂电池类产品。当事人在2025年7月至2026年3月期间,为抬高商品销量数据、提升商品平台搜索权重,从而获得平台较好的流量推送增加曝光率,随即组织内部人员在其名下各个网店编造交易记录,开展虚假交易;由于刷单产品不同,每单金额从几百至几千元不等。自2026年4月起,当事人已停止刷单行为。当事人的刷单行为持续时间为9个月,总刷单金额为3123540.77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身份。 2.国家税务总局宜丰县税务局关于该企业“刷单”违法线索移送函1份及互联网平台销售收入明细表1份,证明该案件的来源及涉案金额。 3.询问笔录1份,当事人的情况说明1份,当事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的部分刷单明细及转账截图,证明当事人通过刷单编造交易记录的事实及起止时间。
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5000元,上缴国库。
65000.00元
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