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青堆镇高成效中医诊所(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成效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283MAD3D3HN9F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青堆镇华西路159号1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庄市监药处罚﹝2025﹞2号
2024年11月13日,我局接到投诉举报人袁**的投诉举报信,举报人称2024年11月7日在庄河市青堆镇高成效中医诊所消费了330元购买治疗腰间盘突出(腰突)的药,在患者未经诊疗的情况下批量提前配制中药制剂,被投诉举报人配制中药制剂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也未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2024年11月26日执法人员对庄河市青堆镇高成效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该诊所药品柜台上摆放1个塑料袋和1个纸盒外包装均未标示药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有效期、批准文号等的散剂产品(其中塑料袋内为土黄色粉末(称重300克)袋内标示“脑病”纸片字样。纸盒内装有200包(称重1克/包)为浅褐色粉末的产品,盒内标示有“闪腰”纸片字样)。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自2024年10月22日将天麻5克、净黄连5克、当归5克这3味中药饮片配比混和,然后用药碾子研磨制成土黄色粉末散剂(自称“清眩散”),再对该产品进行称重,每包5克进行出售,零售价为5元/包。将防风5克、鹿角霜5克、威灵仙5克这3味中药饮片配比混和,然后用药碾子研磨制成浅褐色粉末散剂(自称“腰疼散”),再对该产品进行称重,每包1克进行出售,零售价为5元/包。截止案发标示有“脑病”字样塑料袋内土黄色粉末的产品(“清眩散”)一共配制了460G(92包),使用(出售)160G(32包),剩余300G(60包)。标示有“闪腰”字样的产品(“腰疼散”)一共配制了258G(258包);使用(出售)58G(58包),剩余200G(200包)。标示有“脑病”字样的粉末产品(“清眩散”)是每包5G,标示有“闪腰”字样的粉末产品(“腰疼散”)是每包1G,两种产品零售价均为5元/包。上述2种药品货值金额为1750元,违法所得450元。
1、没收违法销售剩余的药品:“清眩散”300G(60包);“腰疼散”200包。2、没收违法所得450元。3、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