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翼捷电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章建枫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1MAC4DHFEX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夹塘村钱家路52号(住宅、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处罚﹝2025﹞363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24年10月15日,当事人接受某某有限公司的采购订单,双方约定由当事人向其提供8000根线体上标有“ ***CABLECOLTD”等字样的电源线,线长为3米,约定价格2.9元/根。当事人在未取得“**”注册商标的使用授权情况下,擅自委托模具店(具体信息不详)刻制了“***CABLECOLTD”等字样的字轮,尔后开始生产。截至2024年10月31日被本局查获,当事人共计生产线体上标有“***CABLECOLTD”等字样的电源线4500根,尚未及销售。综上,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为13050元,无违法所得。同时查明,“***”是某某有限公司经商标局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在商品国际分类第9类电线;插座、插头和其他连接物(电器连接)等商品上,注册号第***,注册有效期至***年***月***日。“***CABLECOLTD”系某某有限公司的英文名称。经查询浙江省市场监管执法在线应用,当事人曾于2023年5月22日因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余市监处罚〔2023〕384号)。<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商标侵权和冒用他人厂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没收、销毁涉案的插头电源线4500根,印字轮1只。2.罚款5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商标侵权和冒用他人厂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没收、销毁涉案的插头电源线4500根,印字轮1只。2.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