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兆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鹏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3MA29951R9T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黄石山北单元02-J-02地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09
2019-03-12
(2019)浙0304行审25号
资源行政管理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浙江日兆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20-09-09
2018-08-15
(2019)浙0304行审26号
资源行政管理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浙江日兆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20-06-02
2019-04-28
(2019)浙0304执1945号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浙江日兆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02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环龙罚﹝2024﹞32号
当事人浙江日兆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在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实施了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擅自倾倒、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壹拾万伍仟元人民币。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罚款壹拾万伍仟元人民币。
105000.00元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07-30
2
温环龙罚﹝2023﹞27号
当事人浙江日兆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实施了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壹万伍仟肆佰元人民币。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元整(¥15,400.00)
15400.00元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2023-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