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高新区多多助动车维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奇恒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0500MADYU8CQ6L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高新区三里屯商业街15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6〕322号
经调查,安阳高新区多多助动车维修店(个体工商户)购入16台执行标准为GB17761-2018的“友鸽牌”电动自行车,每台车进价为1030元,共计16480元。售价1399元/辆。截止2026年3月25日共销售13台,其中2025年11月30日之前销售12台,2026年3月4日销售1台,剩余3台正在销售。《国家认监委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5年第25号)》规定:“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者进口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但符合旧版本标准的产品可以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当事人在2025年11月30日后销售出1台执行标准为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正在销售3台执行标准为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故本案货值金额5596元,违法所得369元。综上,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法事实清楚。
1.没收涉案电动自行车3台。
2.没收违法所得369元。
3.罚款6715.2元;
罚没款共计7084.2元。
6715.20元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