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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小球智享电动车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三见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23MA8QX4T00B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幸福大街23号楼103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肥西市监处罚﹝2025﹞138号
当事人店内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R33Z,车辆制造日期:2024-05-23生产单位:无锡捷圣电动车有限公司执行标准:GB17761-2018)经抽样检验样品车速限值、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电动车进购方的营业执照信息未履行索证索票。违反了《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即“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基于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包括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台账、核对产品质量信息等内容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构成了未履行索证索票的违法行为。
一、没收上述检验报告涉及的电动自行车一辆(规格型号:TDR33Z,车辆制造日期:2024-05-23,生产单位:无锡捷圣电动车有限公司,执行标准:GB 17761-2018);二、没收违法所得叁佰贰拾元(¥320.00);三、罚款:玖仟陆佰元(¥9600.00);四、警告。
9600.00元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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