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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李渊卤肉铺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渊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0324MA7CB6ED2P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腊山街道金塘农贸市场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曲罗处罚〔2025〕137号
罗平县李渊卤肉铺经营者李渊在2023年从位于罗平县腊山街道云贵路的罗平县曹旭衡器专卖店购买了1台ACS-30电子计价秤用于该卤肉铺卤肉销售秤重,销售方未出具销售票据,作弊密码及操作方法为“8+去皮”,罗平县李渊卤肉铺经营者李渊按照该方法对该秤具进行设置并使用,这台秤从购买至今一直在卤肉铺使用。罗平县李渊卤肉铺从2023年开始使用该台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未做销售登记,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罗平县李渊卤肉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具备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进行作弊,克扣重量,构成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所指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罗平县李渊卤肉铺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四)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不得破坏计量器具的铅(签)封,不得使用铅(签)封已损坏的计量器具。”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的规定,鉴于罗平县李渊卤肉铺未做销售登记,无法对消费者损失进行赔偿,承办人建议对罗平县李渊卤肉铺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HG.588电子计价秤1台; 3、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上缴国库。
2000.00元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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