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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水尚汤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太良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02MA28ADNW6H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禾兴北路9号金瀚大厦一层商铺1002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28
(2025)浙0402民初10998号
劳动争议
陈**
嘉兴市水尚汤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卫公罚〔2025〕15号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拖鞋,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
对嘉兴市水尚汤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 警告; 罚款金额:600元;
600.00元
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5-12-30
2
嘉南市监处罚〔2025〕66号
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已超过保质期且经营化妆品未完整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于2025年1月7日被我局扣押及查获。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和经营化妆品未完整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分别构成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行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当事人的超过使用期限的Gememe剃须泡 (NO:G-200ML-1)5瓶;Gememe剃须泡 (NO:G-200ML-5)12瓶;3、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大写伍仟圆整);4、对当事人经营普通化妆品未完整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大写伍仟圆整)。
5000.00元
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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