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齐齐哈尔市德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吊销,未注销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德彬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02MA1B3W6516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787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中心1205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龙市监处罚〔2023〕1214号
齐齐哈尔市德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今未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报送2018、2019年度报告。于2019年07月01日(龙沙)、2020年07月01日(龙沙)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022年07月21日(龙沙)、2023年07月03日(省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我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23年7月5日和2023年8月7日对齐齐哈尔市德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的经营地点进行检查,登记住所没有齐齐哈尔市德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见证人证实齐齐哈尔市德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不存在了;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税务局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证明:齐齐哈尔市德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税务局的企业状态为无税务信息。据此我们认定齐齐哈尔市德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照片等核查材料,证明: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住所进行现场检查未找到当事人在经营的事实; 2、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1份,证明: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税务局出具确认当事人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国家税务局的企业状态为无税务信息。 3、企业基本信息1份,证明:企业的基本情况、负责人、企业公示年报信息。 4、异常名录信息1份,证明:当事人已被列入异常名录。 5、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份,证明:当事人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凭证;证明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吊销齐齐哈尔市德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元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