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悠沁百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友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622MAC116A3X2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新店镇谓姑村民委员会渭姑何家田坝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昭巧处罚〔2025〕284号
经查实,三湘玉龙粉丝(生产企业:昆明云兴三湘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400g,生产日期:2023/05/20,保质期:18个月)是当事人从昭通进的,记不得进货商家了,以2.2元左右每把的价格购进一件,以4元每把的价格销售,进购了多少把、销售了多少把不清楚,被我局查获之日还剩3把已超过保质期;云良家乐精制小粉(生产企业:昆明荣良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150克,生产日期:2022.01.22,保质期:24个月)是当事人父亲去世时办宴席的时候其他人帮忙去鲁甸买菜的时候一起买回来的,具体在哪家买的不知道,办宴席用了剩的当事人就摆在货架上销售,以0.7元每包的价格购进的,以1元每包的价格销售,剩多少、销售了多少也不清楚,被我局查获之日还剩12包已超过保质期;吉食湾泡椒笋(制造商:昆明捷瑞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800克,生产日期:2024/11/07,保质期:9个月)是当事人在昭通进的,记不得进货商家了,以6元每包的价格购进了一件(10包),以8元每包的价格销售了8包,被我局查获之日还剩2包已超过保质期。至案发,当事人经营的上述食品未及时处理,仍继续摆放于店内销售,当事人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未建立供货方资质档案,未能提供进货单据,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金额4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五)项:“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三湘玉龙粉丝3把、云良家乐精制小粉12包、吉食湾泡椒笋2包;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巧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