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昌盛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庄弟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421789897280T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新城东路85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0-15
(2020)新21民终62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鄯善支公司,哈丽旦·吾买尔,哈力克·吾买尔,白克力·吾买尔,阿瓦汗·依担木,沙拉依丁·沙塔尔
吐鲁番市四海货物运输信息有限公司,鄯善县昌盛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10-15
(2020)新21民终62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鄯善支公司,罗*,程*
哈力克·吾买尔,白克力·吾买尔,吐鲁番市四海货物运输信息有限公司,哈丽旦·吾买尔,鄯善县昌盛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阿瓦汗·依坦木,斯拉依丁·沙塔尔,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03-26
(2020)新2122民初2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程*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公司,白克力·吾买尔,斯拉依丁·沙塔尔,阿瓦汗·依坦木,吐鲁番市四海货物运输信息有限公司,哈力克·吾买尔,哈丽旦·吾买尔,鄯善县昌盛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鄯善支公司
鄯善县人民法院
4
2020-03-26
(2020)新2122民初32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沙拉依丁·沙塔尔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公司,吐鲁番市四海货物运输信息有限公司,哈力克·吾买尔,鄯善县昌盛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白克力·吾买尔,阿瓦汗·依担木,哈丽旦·吾买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鄯善支公司
鄯善县人民法院
5
2020-03-26
(2020)新2122民初2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吐鲁番市四海货物运输信息有限公司,阿瓦汗·依担木,白克力·吾买尔,哈力克·吾买尔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鄯善支公司,哈丽旦·吾买尔,斯拉依丁·沙塔尔,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公司,鄯善县昌盛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
鄯善县人民法院
6
2020-02-03
(2020)新2122民初2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吐鲁番市四海货物运输信息有限公司,阿瓦汗·依担木,白克力·吾买尔,哈力克·吾买尔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鄯善支公司,哈丽旦·吾买尔,斯拉依丁·沙塔尔,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公司,鄯善县昌盛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
鄯善县人民法院
7
2019-09-17
(2019)新2122民初171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曾**
鄯善县昌盛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鄯善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吐鄯交执运政〔2025〕0027号
鄯善县昌盛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涉嫌存在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3000.00)
10000.00元
鄯善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
2025-05-26
2
新交运鄯罚简〔2024〕0159号
2024年10月6日00时40分许,鄯善县昌盛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新KT8469出租车由驾驶员蔡志刚驾驶,行驶在鄯善县黄金路万州烤鱼至尚客优品酒店路段,存在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的违法行为,被乘客投诉,经我局执法人员核实,情况属实,当事人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对此无异议。当事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第一次被查处;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一十条,违法程度属于一般情节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
200.00元
鄯善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11-19
3
新交运鄯罚简〔2024〕0133号
2024年10月5日11时40分许,鄯善县昌盛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新KT8728出租车由驾驶员木坦力甫·艾买提驾驶,行驶在鄯善县海林嘉苑附近路段,存在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乘客的违法行为,被乘客投诉,经我局执法人员核实,情况属实,当事人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对此无异议,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当事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第一次被查处;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一十条,违法程度属于一般情节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
200.00元
鄯善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10-22
4
新交运鄯罚简〔2024〕0105号
2024年08月26日11时00分我局执法人员在鄯善县吐欲沟乡苏巴什村大十字附近执法时,检查鄯善县昌盛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KT9844号出租车,当时该车由艾力·卡哈尔驾驶,从吐鲁番高昌区驶往鄯善县老城区,存在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的违法行为被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次查获,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一十条,违法程度属于一般情节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
200.00元
鄯善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08-29
5
新交运鄯罚简〔2024〕0081号
2024年08月07日20时40分,鄯善县昌盛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新KT8765出租车由驾驶员帕尔哈提·土尔尼亚孜驾驶,在鄯善北站至鄯善县老城区路段,存在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被乘客上投诉,经我局执法人员核实,当事人帕尔哈提·土尔尼亚孜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属实,当事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第三次被查处;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一十条,违法程度属于严重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
500.00元
鄯善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08-13
6
新交运鄯罚简〔2024〕0080号
2024年08月02日14时00分许,鄯善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有的新KT8372出租车由驾驶员李建江驾驶,行驶在鄯善县合盛硅业生活区路段,存在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被乘客投诉,经我局执法人员核实,情况属实;经核实当事人李建江违法行为被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次被查处。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一十条,违法程度属于一般情节;执法人员依法提取询问笔录,投诉登记单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
200.00元
鄯善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08-08
7
新交运鄯罚简〔2024〕0066号
2024年07月05日16时10分,鄯善县昌盛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新KT7177出租车由驾驶员斯热吉古丽·海比布驾驶,行驶在鄯善北站附近,存在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被乘客投诉,经我局执法人员核实,情况属实,当事人斯热吉古丽·海比布该违法行为被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次被查获。执法人员依法提取询问笔录,投诉登记单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
200.00元
鄯善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07-09
8
新交运鄯罚简〔2024〕0057号
2024年05月08日17时00分,我局执法人员在鄯善北站附近执法时,检查新 KT9096出租车,当时该车由李晓峰驾驶,存在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执法人员依法提取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记录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200.00元
鄯善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06-25
9
新吐交罚简【2024】0216号
存在议价的违法行为
罚款500元
500.00元
吐鲁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3-27
10
新交运鄯罚简〔2024〕0011号
鄯善县昌盛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案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鄯善县交通运输局
2024-0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