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齐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吉康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桑红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04MA7K0W0U07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北京壹号院二期商服10号楼00单元01层13、1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建)市监处字﹝2023﹞23号
执法人员2023年4月27日在对该药店现场检查中发现,该药店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当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23年5月6日在对该药店进行复查时发现依然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立案展开调查。 现查明,当事人在执法人员已经责令改正和警告下,逾期没有改正,于2023年5月6日将在药店处方药柜台内摆放的(2023年4月3日齐齐哈尔市齐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配送的),商标为“云南植物”的秋水仙碱片:产品批号:20220905;生产日期:2022.09.02;有效期至:2025.09;没有凭处方擅自对外销售出1盒。
依据《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违法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500.00元
建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