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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和尚塬一家人酒楼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628MA6YEJX23J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张家湾镇和尚塬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富县局市监处罚〔2024〕77号
执法人员在2024年3月5日对富县和尚塬一家人酒楼(张华)检查中时,因当事人未及时清理厨房调料区变质调味料,现场下达《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L002号),给与警告处罚。在2024年4月24日进行辖区季度巡查时发现,富县和尚塬一家人酒楼厨房置物架上元富香仔肠5袋,生产日期2023年7月14日,保质期2024年1月9日,储存条件零下18℃条件下冷冻保存,净含量400克。经5月7日对当事人经营者张华调查询问中确定,该过期食材在超过保质期后未曾使用过。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规定。
建议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 1、没收过期食品元富香仔肠5袋。 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6
2
富市监处罚﹝2024﹞L003号
未及时清理过期食材
1、没收过期食品元富香仔肠5袋。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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