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第一酒家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彭秀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623MA1688YA8D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长白镇新城小区16号000108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白市监处罚[2023]28号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第一酒家在营业期间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的行为,已构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第一酒家在营业期间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费;第一款第二项: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规定,已构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建议对第一酒家进行以下处罚: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00元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