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桐乡市冰冰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姚行魁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3742949821X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屠甸镇红星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4-20
工商行政管理(工商)
福建省连江第三中学
连江县人民政府,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市监处罚〔2026〕8号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858元;2.罚款8600元。
8600.00元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7
2
桐市监处罚﹝2025﹞1043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经营重金属超标的食品。<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经营重金属超标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1672元;2、罚款5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生产经营重金属超标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1672元;2、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2-11-03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