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玛琦朵蛋糕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常苹 | 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3MA190KPM0G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宝清县宝清镇利民街37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市监处罚〔2025〕141号
经查明:宝清县玛琦朵蛋糕店是2016年10月14日成立的2025年10月20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在该店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贮存食品添加剂及生产加工区域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于10月27日前改正。
2025年10月31日,执法人员在复查时发现,该店操作台角落里有食品添加剂顶好添之彩复配着色剂,蓝色,产品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9年1月2日,保质期2年,该食品添加剂也超过了保质期且与其他食品混放,未专柜保存、专人保管。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宝清县玛琦朵蛋糕店”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表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资格;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经营者身份;
3、10月20日现场照片两张,证明现场情况;
4、10月20日现场责令改正通知书复印件、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及送达回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违法情况做出处理;
5、10月31日现场检查照片两张,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6、10月31日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各一份,证明当事人未按规定贮存食品添加剂且未按规定处置过期变质食品原料的事实。
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10000.00元)。
10000.00元
-
2025-1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