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王家山第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邦尧 | 注册资本:1972.45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421224835170N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电力路街道中区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大厦4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3-27
劳动争议
李**
靖远县王家山第二煤矿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30
2021-08-11
(2021)甘0403民初1365号
保险合同纠纷
靖远县王家山第二煤矿、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川区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05-28
2020-04-07
(2020)甘0403民初268号
劳动争议
李*与靖远县王家山第二煤矿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10-08
2019-09-10
(2019)甘0421执1900号
劳动争议
李*与靖远县王家山第二煤矿劳动争议一案强制执行裁定书
30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卫职罚﹝2026﹞1号
你单位2025年9月26日收到平川区卫生健康局送达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立即整改落实为劳动者路怀宝和陈志文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相关资料。截止2025年11月17日,你单位仍未向路怀宝和陈志文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资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十)项之规定,予以你单位罚款人民币大写五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2025年9月26日收到平川区卫生健康局送达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立即整改落实为劳动者路怀宝和陈志文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相关资料。截止2025年11月17日,你单位仍未向路怀宝和陈志文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资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十)项之规定,予以你单位罚款人民币大写五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0元
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6-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