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柒柒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百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03MA4CTU9D9Y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荆州区火车站节能门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荆区市监处罚〔2023〕7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7月11日办理注册登记,核准在荆州区火车站节能门厅,从事餐饮服务、饮品糕点制作、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卷烟、雪茄烟销售。2023年3月3日,我局收到荆州市荆州区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荆区烟移[2023]第27号),该局于2023年2月15日发现当事人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涉案烟草制品具体明细:①名称:红金龙(软精品)(84mm)数量:5条、购进价90元/条、销售单价:110元/条、销售价合计550元。②名称:黄鹤楼(软红)(84mm)数量:67条,购进价228元/条、销售价260元/条、销售价合计:17420元。 ③名称:黄鹤楼(软蓝)(84mm)数量:97条,购进价164元/条、销售价:190元/条、销售价合计:18430元。④名称 :黄鹤楼(软珍品)(84mm) 数量:21条,购进价530元/条、销售价:650元/条、销售价合计13650元。⑤名称 :黄鹤楼(硬1916如意)(84mm) 数量:9条,购进价763元/条、销售价:1000元/条、销售价合计9000元。 ⑥名称 :黄鹤楼(硬奇景)(84mm) 数量:21条,购进价238元/条、销售价:300元/条、销售价合计6300元。⑦名称 :黄鹤楼(硬珍品)(84mm) 数量:29条,购进价339/条、销售价:450元/条、销售价合计13050元。 共计7个品牌、249条,货值总金额78400元。
当事人经营者分别于2023年1月13日、1月17日、1月29日、2月4日、2月10日用荆州区百军土特产超市的烟草账号(421003105716)在新商盟卷烟订货平台购进各类卷烟390条,进价共计91446.18元,用于荆州区百军土特产超市销售。2023年2月13日当事人经营者将其位于荆州区火车站节能门厅东侧的荆州区百军土特产超市的7个品牌、249条、货值金额78400元的各类烟草制品,放在位于荆州区火车站节能门厅的荆州区柒柒便利店销售。截止2023年2月15日被荆州市荆州区烟草专卖局查获,上述香烟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涉案烟草制品均从荆州市烟草系统购进,且经荆州区烟草专卖局鉴定为真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从轻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15700元,上缴国库。
15700.00元
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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