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建新酒家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毕建新 | 注册资本:0.00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4MA19U8R04J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新兴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市监处罚〔2026〕19号
2026年3月17日,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在当事人厨房操作区发现1瓶已开封的天禾牌烧汁调味汁,净含量1.8升,生产日期:20240228,保质期:18个月;1瓶已开封的五丰黎红麻辣油,净含量265毫升,生产日期:2023/08/19/4A,保质期:18个月;上述产品均超过保质期限。经报本局负责人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于2026年3月17日对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涉案食品原料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当场交付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饶市监强制[2026]S101号)及财物清单。因案情复杂,经本局负责人批准,本局于2026年4月15日决定延长扣押期限30日,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饶市监延强措〔2026〕S101号)。
为查明事实,经主管局长批准立案,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收集相关证据。
经查明:当事人厨房操作区1瓶已开封的天禾牌烧汁调味汁、1瓶已开封的五丰黎红麻辣油,经核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均超过保质期限,且处于使用状态。天禾牌烧汁调味汁、五丰黎红麻辣油剩余量约为半瓶。结合现场点菜单及调查询问,当事人使用已超过保质期的天禾牌烧汁调味汁加工制作“滋味肉”,使用已超过保质期的五丰黎红麻辣油加工制作“麻椒鸡”,并对外经营销售。当事人能够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资质及当次进货票据,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五丰黎红麻辣油购进价格为10元/瓶;天禾牌烧汁调味汁购进价格为85元/瓶;
五丰黎红麻辣油1瓶货值金额10元,天禾牌烧汁调味汁1瓶货值金额85元。故涉案违法食品货值金额共计95元。
当事人将上述食品原料作为调味料使用,且当事人未做使用记录,不单独收取费用,违法所得无法查实,视为无违法所得。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天禾牌烧汁调味汁1瓶、五丰黎红麻辣油1瓶;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
2026-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