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明亮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2MA2J51462R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团桥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鄞市监处罚〔2026〕1174号
经查明,2021年初,当事人委托某公司设立注册登记,代理公司向登记机关所提交的公司登记申请材料中包含两项内容,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产证。当事人共计向代理公司支付2500元费用以取得该营业执照。
经与房屋产权方确认,当事人设立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中的房产证复印件与房屋租赁合同上的房屋产权方的证明材料均系伪造,房屋产权方未与当事人发生过房屋租赁关系。
当事人注册设立该公司主体后,未在登记住所开展实际经营活动,也未使用过该营业执照,无违法所得。
本局认为,当事人委托他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构成了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五十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综合案情,对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减轻处罚如下: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5-1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