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沧骅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8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其山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932068128625X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南大港一分区小辛庄大队(汽车维护厂院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30
2021-06-21
(2021)鲁0523财保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沧骅运输有限公司、杨**其他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17-11-09
2017-10-24
(2017)冀0207财保51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迁西县福中货运联合车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3
2017-11-09
2017-10-10
(2017)冀0207财保5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迁西县福中货运联合车队、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沧骅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724202501688
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罚款
5500.00元
临朐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20
2
J371623202400266
2024年02月06日 15时09分,车牌号为冀J7Y869(黄色)行驶至无棣县S233省道西港经济园区,东风港经济园区称重检测点北向南(下行)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7.300吨,同时抓拍到该车经过检测点的照片和视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7-2006)》的规定:该超限电子检测设备在使用中允许±5%误差,现按-5%认定,确定该车最后车货总质量 54 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认定标准,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该货车总质量超限 5吨。证据:营业执照复印件、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等。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无棣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11
3
J371623202400265
2024年03月02日 17时57分,车牌号为冀J7Y869(黄色)行驶至无棣县S233省道西港经济园区,东风港经济园区称重检测点北向南(下行)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7.200吨,同时抓拍到该车经过检测点的照片和视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7-2006)》的规定:该超限电子检测设备在使用中允许±5%误差,现按-5%认定,确定该车最后车货总质量 54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认定标准,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该货车总质量超限 5吨。证据:营业执照复印件、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等。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无棣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09
4
J371623202400267
2024年03月27日 18时46分,车牌号为冀J7N166(黄色)行驶至无棣县S233省道西港经济园区,东风港经济园区称重检测点北向南(下行)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6.250吨,同时抓拍到该车经过检测点的照片和视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7-2006)》的规定:该超限电子检测设备在使用中允许±5%误差,现按-5%认定,确定该车最后车货总质量 53 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认定标准,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该货车总质量超限 4吨。证据:营业执照复印件、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等。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无棣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09
5
J370523202400191
2024年4月19日,广饶县交通运输局对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沧骅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冀J7S287(黄色)因涉嫌超限超载实施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经执法人员查询该车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称重信息得知:2024年3月28日4时36分,车辆冀J7S287(黄色)载货行驶至广饶县S227 K115+900的S227(双向)K115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型,限重49吨,车货总质量为53.312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7-2006)》中规定超限电子检测设备在使用中允许±5%的误差,现按-5%认定,本次运输车货总质量为50.646吨,超重1.646吨。2024年04月21日 09时50分,执法人员延文涛、纪群在五中队办公室向该公司受委托人李钢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李钢承认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沧骅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经调查认定,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沧骅运输有限公司此运输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违法程度“严重”。证据:《公路超限监测系统检测单》、勘验笔录等。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广饶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21
6
J370523202400188
2024年4月19日,广饶县交通运输局对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沧骅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冀J7S287(黄色)因涉嫌超限超载实施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经执法人员查询该车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称重信息得知:2023年6月21日4时12分,车辆冀J7S287(黄色)载货行驶至广饶县S227 K115+900的S227(双向)K115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型,限重49吨,车货总质量为52.950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7-2006)》中规定超限电子检测设备在使用中允许±5%的误差,现按-5%认定,本次运输车货总质量为50.302吨,超重1.302吨。2024年04月21日 08时35分,执法人员在五中队办公室向该公司受委托人李钢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李钢承认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沧骅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经调查认定,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沧骅运输有限公司此运输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违法程度“严重”。证据:《公路超限监测系统检测单》、勘验笔录等。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广饶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21
7
J370523202400190
2024年4月19日,广饶县交通运输局对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沧骅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冀J7S287(黄色)因涉嫌超限超载实施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经执法人员查询该车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称重信息得知:2023年7月23日19时21分,车辆冀J7S287(黄色)载货行驶至广饶县S227 K93+600的S227(双向)K115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型,限重49吨,车货总质量为53.750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7-2006)》中规定超限电子检测设备在使用中允许±5%的误差,现按-5%认定,本次运输车货总质量为51.062吨,超重2.062吨。2024年04月21日 09时20分,执法人员在五中队办公室向该公司受委托人李钢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李钢承认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沧骅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经调查认定,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沧骅运输有限公司此运输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违法程度“严重”。证据:《公路超限监测系统检测单》、勘验笔录等。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广饶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21
8
J370523202400189
2024年4月19日,广饶县交通运输局对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沧骅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冀J7S287(黄色)因涉嫌超限超载实施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经执法人员查询该车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称重信息得知:2023年7月18日16时36分,车辆冀J7S287(黄色)载货行驶至广饶县S316 K37+800的S316(双向)K3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型,限重49吨,车货总质量为56.500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7-2006)》中规定超限电子检测设备在使用中允许±5%的误差,现按-5%认定,本次运输车货总质量为53.675吨,超重4.675吨。2024年04月21日 08时55分,执法人员在五中队办公室向该公司受委托人李钢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李钢承认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沧骅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经调查认定,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沧骅运输有限公司此运输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违法程度“严重”。证据:《公路超限监测系统检测单》、勘验笔录等。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广饶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8-23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沧州渤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