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沈阳春禽蛋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阳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26MA29NWQW97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浦江县浦南街道农批市场禽蛋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浦市监处罚〔2024〕60号
2023年10月9日,被处罚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且未如实记录食用农产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等内容。
当事人在开展经营时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属于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予以警告的处罚。当事人经营甲氧芐啶超标的土鸡蛋(白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依照《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处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5元;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