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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玉都镇青合综合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青合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1MA71T6CH03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泾川县玉都镇李胡村大涝池社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泾)市监罚〔2025〕243号
经查,泾川县玉都镇青合综合商店经营场所面积28平方米,2024年10月份在县城发货车上购进“三和人家”椒盐花生,购进时未索取票据,无法说明购进数量及具体供货商。截止2025年8月28日检查,“三和人家”椒盐花生剩余6袋,均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21元。经询问当事人,已销售的食品均在有效期内,因当事人未建立进销台账,无法查证当事人已售出的上述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也未接到有关投诉举报,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故无违法所得,泾川县玉都镇青合综合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属实。
对泾川县玉都镇青合综合商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15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三和人家”椒盐花生6袋;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泾川县市场监管局
2025-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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