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玉都镇青合综合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青合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1MA71T6CH03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泾川县玉都镇李胡村大涝池社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泾)市监罚〔2025〕243号
经查,泾川县玉都镇青合综合商店经营场所面积28平方米,2024年10月份在县城发货车上购进“三和人家”椒盐花生,购进时未索取票据,无法说明购进数量及具体供货商。截止2025年8月28日检查,“三和人家”椒盐花生剩余6袋,均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21元。经询问当事人,已销售的食品均在有效期内,因当事人未建立进销台账,无法查证当事人已售出的上述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也未接到有关投诉举报,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故无违法所得,泾川县玉都镇青合综合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属实。
对泾川县玉都镇青合综合商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15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三和人家”椒盐花生6袋;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泾川县市场监管局
2025-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