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利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曦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504MA6AUGYY9Q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一段32号1栋1单元907、908、909(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泸龙市监处罚〔2025〕123号
经查明,泸州长达物流有限公司等59户公司,在泸州市龙马潭区辖区内登记注册后,未在其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执法人员通过其登记的住所未找到上述当事人,且其住所已不是上述当事人经营,通过其注册登记预留的电话均无法取得联系。\n经查明,泸州长达物流有限公司等59户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日,已连续6个月以上未经营,处于停业状态。上述当事人未向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歇业、申请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n经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龙马潭区税务局核实,上述当事人的纳税人状态均处于未办理税务登记或注销状态。经其住所所在村(社区)核实,上述当事人均已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其登记的住所开展经营活动。上述当事人未向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歇业、申请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之规定,建议对上述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