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宁进西医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宁进 | 注册资本:0.00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84MA2FQ5JF3X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夏溪村下溪滩49号一楼(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处罚〔2026〕155号
2025年10月21日,被处罚人永康宁进西医诊所在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夏溪村销售使用劣药,并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之规定,属于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之规定,属于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一、对当事人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责令你单位停止使用劣药,罚款5000元,并没收6盒过期药品;二、对当事人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责令你单位停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罚款合计1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