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高岭麦乐基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陆慧慧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228MA5NMQ5MX0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高岭开发区大街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河都市监处罚〔2024〕137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高岭开发区开发大街10号从事小餐饮服务活动,办理有《营业执照》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餐饮登记证》。当事人于2023年8月17日从南宁市博欢食品经营部购进标识生产商为福建宇欢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700g/包、生产日期:2023.07.10、保质期:9个月的“超享”香甜沙拉酱24包,购进价格10元/包。当事人陈述上述“超享”香甜沙拉酱用于作为配料制作汉堡,销售价格11-15元/个。截止2024年4月2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店经营场所操作间右边操作台上摆放有1瓶“超享”香甜沙拉酱已拆包装瓶使用部分,操作台架下摆放有7包“超享”香甜沙拉酱。上述食品原料均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80元,并未设置“过期食品原料”字样等警示性标识语,也未采取染色、毁形等措施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当事人除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外,无其他保质期内的同类食品原料存放于经营场所内。经查明,当事人在上述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后用于制作汉堡共9个进行销售,货值金额105元。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及制作成成品销售的货值金额共计185元,违法所得105元。
一、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超享”香甜沙拉酱;
二、没收违法所得105元;
三、罚款2000元;
以上款项共计2105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都安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