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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叶祥增注册资本:121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7047269695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上马工业区块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9
(2025)浙1081民初17736号
劳动争议
陈**
黄**,尚**,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张**
温岭市人民法院
2
2025-12-29
(2025)浙1081民初17751号
劳动争议
刘*
黄**,尚**,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张**
温岭市人民法院
3
2025-12-29
(2025)浙1081民初17754号
劳动争议
李**
黄**,尚**,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张**
温岭市人民法院
4
2025-12-29
(2025)浙1081民初17749号
劳动争议
童**
黄**,尚**,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张**
温岭市人民法院
5
2025-12-24
(2025)浙1081民初17722号
劳动争议
赵**
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黄**,尚**,张**
温岭市人民法院
6
2025-12-24
(2025)浙1081民初17693号
劳动争议
林**
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黄**,尚**,张**
温岭市人民法院
7
2025-12-24
(2025)浙1081民初17692号
劳动争议
郑**
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黄**,尚**,张**
温岭市人民法院
8
2025-12-24
(2025)浙1081民初17833号
劳动争议
梁**
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黄**,尚**,张**
温岭市人民法院
9
2025-11-18
(2025)浙10民终3993号
合同纠纷
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江**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5-11-17
(2025)浙10民终3863号
合同纠纷
徐**,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2-09
2020-12-16
(2020)浙1021民初54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刘**与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9-15
2020-08-10
(2020)浙1021民初2958号
承揽合同纠纷
董**与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3-30
2019-12-10
(2019)浙1021民初65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玉环格纳金属制品厂与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姚**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0-24
2019-09-16
(2019)苏0509民初90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9080苏州前锋电镀设备有限公司与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0-16
2019-07-30
(2019)浙1081执56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清远市清新区意笙实业有限公司、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6
2018-08-10
2018-07-26
(2018)苏0591民初50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5069江苏台合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033.50元
民事案件
7
2017-09-30
2017-08-22
(2017)浙1081财保40号
武汉奥邦表面技术有限公司、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9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环(温)罚﹝2024﹞1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台环(温)罚〔2024〕18号案件名称: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案被处罚人名称: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郑某某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3月18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行政处罚的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邮储银行温岭支行[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横湖中路355号,账户:温岭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账号:1004*********8888]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6月14日。
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06-14
2
台环(温)罚﹝2023﹞61号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台环(温)罚〔2023〕61号当事人: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郑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817047269695。2023年8月15日,当事人在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块从事金属表面处理时,锌合金镀铜镍铬生产线正在作业,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经监测,当事人总排口水质中的氨氮的监测数据均值为44.9mg/L,不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35mg/L。本局认为,当事人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规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的规定,本局已于2023年8月28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通知》(浙环发〔2020〕10号)和《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台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的通知》(台环发〔2022〕36号),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超标污染物数目、废水类别、超标状况、日排放量、环境违法行为次数、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违法后果因子、违法情节因子、环境敏感程度因子等裁量因素,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温岭市支行[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寿路2号,帐户:温岭市财政局,帐号:1207*********36665-350100]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如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1日
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2023-12-01
3
温塘罚决字﹝2023﹞第000015号
当事人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块实施了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到指定账户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石塘镇人民政府
2023-04-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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