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锐战电动自行车销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伟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1025MA73B0Y5X9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宫河镇东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正)市监罚〔2025〕45号
2025年7月7日,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正宁县锐战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销售的摩托车乘员头盔(规格:中、KJ227)进行了监督抽检,2025年8月12日,我局收到华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JC202500683),经检验,所检项目中耐穿透不符合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标准要求,该批产品不合格。2025年8月13日,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给位于正宁县宫河镇东街的正宁县锐战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送达了不合格产品《检验结果告知书》(正市监验结告[2025]5号),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复检的权利。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不合格的摩托车乘员头盔8顶(两顶为备样),执法人员当场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强制扣押措施(正市监强字[2025]68号),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正市监责改[2025]68号),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召回已销售出产品,排查问题原因,书面提交整改报告。经调查,正宁县锐战电动自行车销售店于2025年5月20日从西峰区张利伟电动自行车配件店进购了浙江豪杰运动用品有限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天成街道工业区天勤路9号1层、3层、4层)生产的摩托车乘员头盔36顶,进购价10.5元/顶,合计318元,该店进货时索要了供货商营业执照、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试验报告及进货票据,经查阅销售台账,至2025年8月14日,该店以“买车送头盔”活动赠送出头盔28顶,卖出2顶(抽样2顶, 每顶20元,合计40元),剩余6顶(其中备样2顶),案值720元,非法所得40元。
对正宁县锐战电动自行车销售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72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0元;
3.没收非法财物:摩托车乘员头盔6顶;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760元,大写柒佰陆拾元整。
720.00元
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