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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宏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夏邑县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6MA9F5AGL5Q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业庙乡业庙村政府东路12号工业园区院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商税三稽罚﹝2025﹞14号
其他违法。
(一)你单位为了实现偷税目的,采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段,且造成少缴纳税款256633.26元(其中增值税86319.0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315.95元、企业所得税165998.2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定性为偷税。 (二)鉴于你单位积极配合检查,已于2025年3月27日主动查补预缴税款86000.00元,有效减轻了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社会影响较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2018年修订)第十五条,参照《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反税款征收管理规定第16条“违法行为较轻、配合税务机关检查,或者在税务机关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前主动补缴税款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你单位偷税违法行为可从轻处罚,决定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0.5倍的罚款128316.63元(256633.26×50%)。
128317.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09-1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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