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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化政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3MA5UTC8EX0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17号负一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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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渝中市监处罚〔2024〕300号
经查,前述商品均系当事人采购,当事人未能提供采购及销售记录,不能说明准确来源。经当事人及其员工回忆,并经当事人书面确认,前述长袖衬衫单价为60.00元件,长袖茄克单价为100.00元件,?牌等内裤均为4.00元条,?牌等袜子均为2.50元双,牌围巾和牌围巾均为30.00元条,牌等腰带均为30.00元根。对于前述商品,除附着有及商标的内裤、附着有 商标的内裤,以及未经鉴定的商品外,其余商品对应的第25类注册商标核定内容均包括当事人经营的前述对应商品或名称不同但种类相同的商品(船袜),当事人经营的该商品均非商标权利人生产或授权生产的商品,亦非商标权利人授权销售的商品。对于前述附着有及商标的内裤及附着有 商标的内裤,商标权利人申请注册的对应的第25类注册商标核定内容虽未列明同名的商品,但含有与内裤同属于第2501类商标的其它商品。现查明,除未经鉴定的商品外,当事人经营了非商标权利人生产或授权许可生产的、与有效注册商标核定商品相同或同属于一个商标小类且分别附着有、等商标的内裤、衬衫、船袜等商品。调查中,未见当事人销售前述商品的有关记录,当事人亦陈述称,未销售过前述商品。涉案商品货值金额为1,578.00元,违法经营额为1578.00元,侵权获利无法确定。
1.没收、销毁侵权商品;2.罚款100,000.00元。
100000.00元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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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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