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从江县春莲副食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韦春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33MA6EMUJR4A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停洞镇九曰村四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从市监处[2024]43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于2023年9月份在贵州省榕江县的一家批发部购进康师傅(重庆)方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师傅老坛酸菜酸菜牛肉面(生产日期:2023年7月28日,保质期至2024年1月27日,净含量:面饼+配料117克,面饼85克)的,进货数量是10箱(24包/箱),共240包,进价是1.5元/包,销售价是2元/包;当事人于2023年3月份在贵州省榕江县的一家批发部购进康师傅(重庆)方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师傅小米椒泡椒牛肉面(生产日期:2023年2月3日,保质期::6个月,净含量:面饼+配料105克,面饼85克)的,进货数量是10箱(24包/箱),共240包,进价是1.5元/包,销售价是2元/包;当事人于2023年1月份在贵州省榕江县的一家批发部购进佛山市海天(江苏)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天香醋(生产日期:2021年9月4日,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445ml)的,进货数量是10瓶,进价是4元/瓶,销售价是5元/瓶;当事人于2022年2月份在贵州省榕江县的一家批发部购进华润雪花啤酒(河南)有限公司生产的雪花小啤汽(生产日期:2021年7月13日,保质期:360天,净含量:330mlx6x4)的,进货数量是2箱,进价是24元/箱,销售价是36元/箱;当事人于2023年7月份在贵州省榕江县的一家批发部购进河北沃尔旺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果粒蜜橙橙粒果汁饮料(生产日期:2023年2月20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500mLx15)的,进货数量是3箱,进价是34.5元/箱,销售价是45元/箱;当事人于2023年7月在贵州省榕江县的一家批发部购进河南丰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极限冲刺维生素风味饮料(牛磺酸强化型)(生产日期:2023年1月16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600毫升x15瓶)的,进货数量是3箱,进价是52.5元/箱,销售价是75元/箱。上述食品共计6个品种32包/瓶/箱,货值金额共计311元(以销售价格计算货值金额)。当事人采购上述涉案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资质,未能提供涉案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也未建立健全相关购进、销售的台账或票据,无法查实涉案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是否有售出,违法所得无法查实。 本案对照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2024年3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停洞镇九曰村四组的从江县春莲副食店检查发现货架上有待销售的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及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信息。 2、询问笔录1份,证明2024年3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的从江县春莲副食店检查发现的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进货价格、销售价格及销售情况等。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市场主体资格。 4、当事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及被委托人基本情况。
警告#罚款0.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黔东南州从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17-07-18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黔东南州从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