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恒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浩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0MA84M8JG9C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吉林财经大学商服中心二楼205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净不罚【2023】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3月23日从吉林省鑫万家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利康牌医用口罩(批号为20211216)200只,购进价1.5元/只,未对外售出,货值金额300元,无违法所得,无库存。已构成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长春市长恒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在采购该口罩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建立进货台账,保存进货票据,且查验供货商的资质、检验报告,能说明进货来源。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应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鉴于当事人经营证照齐全,落实索证索票,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并提供了供货方资质、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单,在采购时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进货时不知道被抽检批次产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其行为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依法对长春市长恒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免于处罚。
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