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连滩镇好利来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燕娣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5322MA547EPF8P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郁南县连滩镇西坝村委石桥头村邱灿英房屋首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郁连府(执法)决字〔2024〕7号
李燕娣副食店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发现有待销售的食品"双汇?泡面拍档香肠"(生产日期:2023年8月29日,保质期:120天,规格:70g/条)数量11条。上述食品于检查当日已超过保质期。该店主将上述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与其它有效期内的食品一起摆放在货架上待销售,上述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外包装及货架均未标示"已超过保质期,不得销售"等警示标语。你副食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经镇领导批准,我镇于检查当日对你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期限三十日。2024年2月10日,我镇依法对上述涉案物品实施延长扣押,期限三十日。
一、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双汇?泡面拍档香肠"(生产日期:2023年8月29日,保质期:120天,规格:70g/条)11条;二、没收违法所得0.3元,上缴国库;三、处以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连滩镇人民政府
2024-03-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