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张辉电器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55MAC85KNA6Q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街道36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梁平市监处罚【2023】187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02月23日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街道360号从事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灯具销售等经营活动。2023年4月,当事人从梁平雅凤燃具购进2台猛火灶,购进价格是55元/台,销售价格为85元/台;2023年8月27日,当事人从淘宝网上购进1台燃气灶具,购进价格是83元/台,销售价格为100元/台。当事人购进上述涉案燃气灶具时均未索取进货单据,未如实记录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当事人购进并用于销售的3台家用燃气灶具均未按要求安装熄火保护装置。根据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5.3.1.9“所有类型的灶具(不含室外使用产品,例如:燃气烤炉)每一个燃烧器均应设置保护装置”的规定,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应设置熄火保护装置。当事人销售的3台燃气灶具货值金额270元(85元/台*2台+100元/台*1台)。另查明,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后尚未对外销售出去。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财务
5400.00元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