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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中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鲜红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42158334519XC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韩店镇体育小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上市监处罚﹝2024﹞113号
1.长治市上党区中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上党区中元体育二区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5日以4.1元每立方米收取水费,国家指导价为3.75元每立方米,当事人每立方米违规加价收取水费0.35元,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5日共收取用户水费299246.11元,其中25545.4元属于违规加价收取,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8日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当事人2024年9月23日收到后直至执法人员2024年10月10日检查时拒不整改;2.长治县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与山西煤层气(天然气)技术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乙方)签订了《天然气管道及涉事建设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进行天然气配套836户,每户2750元(含税),共计用户建设费(含税)229900元,经调查,今年当事人以每户3600元向业主收取燃气安装工程费,执法人员于2024年10月13日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将加价收取的天然气初装费退还业主,已完成退费;3.长治市上党区中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2024年12月19日向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于2025年2月13日作出《行政复议调解书》,将罚款金额变更为51090.8元,并免除滞纳金。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51090.8元。
51090.80元
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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